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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四章练习题答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0/31 15:10:19 字体: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数额的限制。根据规定,定金担保合同中,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双方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都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销的规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义务的转移。根据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存风险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9、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规则。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本题B公司并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且合同也未成立,无须承担责任,所以由A自行承担。

  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D选项属于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方式。对于一般保证,只有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1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选项A体现“主体的相对性”。选项BD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选项C是合同当事人为他人设定义务,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1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承诺的期限。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

  1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生效。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2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2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的,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约定之日8月20日没有提取标的物,根据该规定,应当自8月20日起,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责任。

  2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赠与的撤销。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2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2、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技术转让的名义提供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或者在技术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但是技术提供方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符合约定条件的,按照技术服务合同处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可以视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报酬和费用。

  3、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4、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有其特殊性,其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就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

  5、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6、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7、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转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8、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贷款人的权利。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9、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10、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承担。(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选项中,出卖人承担风险。(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所以B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所以C选项中,出卖人承担风险。(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所以D选项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

  1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C正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仍旧找承租人承担责任,B正确,D错误。

  12、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包人的权利义务。以上四项内容均是正确的。

  13、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4、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损失赔偿。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5、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所称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

  16、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17、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选项A不属于承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所以选项B、选项C不属于承诺。承诺是接受要约的内容,所以选项D不属于承诺。

  18、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虽然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但可能因为“物权化”或者保障债权实现,这种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也会被打破。

  19、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这里的保价条款规定是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由于吴先生没有支付保价款,故申通公司只需要按照一般的物品的赔偿损失支付赔偿金即可。

  20、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即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项基本条款;(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C选项的问题是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保证人的资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保证人。

  22、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于表见代表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即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

  23、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4、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B选项错误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终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间停止”,就是“暂停”;后者的意思是“终点停止”,就是“结束”。两者不一样。D选项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无须对方同意。

  25、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提起代位诉讼的限制条件。本题四个选项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提起代位诉讼。

  26、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为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7、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转让。根据《合同法》规定,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不得转让。

  28、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9、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0、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A错误。两个以上保证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为按份共同保证,B正确。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C正确。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约定为一般保证,D正确。

  31、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2、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的行使。保险赔偿金中,只有基于人身的部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三、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本题中,已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丁公司无权撤销。

  (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本题中,在甲对乙的债权到期后,只要甲没有对乙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都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

  (4)甲可以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本题中,甲和丙各自的债务均已到期且种类和性质相同,因此甲、丙均可以主张抵销。

  (5)首先,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其次,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在通知丙时对其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转让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正确答案】(1)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法院不能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题目中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所以法院不能审理该纠纷。

  3、

  【正确答案】(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银行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2)A公司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1.71亿元(2-2×5.8%×2.5=1.71亿元),按年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设定的抵押权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本题中,作为抵押物的S项目建设虽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并未设立。

  (4)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4、

  【正确答案】已交货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是乙方的过错,应由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的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本案中乙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要求后,因怕伤害双方的合作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定作方更换,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仪表柜,因此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这样的转让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虽然丙方发生了火灾这种意外事件,但丙方可以免除对乙方的责任。然而,乙方对甲方应负责任不能免除。因为该意外事件并没有发生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关系之中,因此,乙方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规定: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维修,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这一规定,乙已交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应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逾期交付或拒付造成的损失,乙方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因原材料的原因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无法修理和调换,此加工承揽合同应视为客观上完全没有履行。因此,此案可作如下处理:第一,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1600元,如果选择支付违约金的话,不能再适用定金罚则;第二,乙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提供的全部原材料的价款及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三,解除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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