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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物权法》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即是自物权(亦称完全物权),系对于自己之物所享有的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他物权(亦称限制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属限制物权。以使用他人所有之物为目的的物权,为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用益物权针对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则针对物的交换价值而设。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用益物权一般存在于不动产之上,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原则上亦以不动产为客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质权与留置权则只能以动产为客体,不得设于不动产之上。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称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身并无独立价值,只能从属于其他权利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例如,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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