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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cpa考试《经济法》答疑:票据的相关期限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9/03 14:25: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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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始,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更好地掌握相关考试科目的知识,以下由正保会计网校为您介绍2014注会(cpa)《经济法》答疑:票据的相关期限问题。

问题:票据的提示承兑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都有哪些?

回答: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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