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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三十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沙漠孤狼 2023/05/29 10:47:55 字体:

2023年注会备考已开启,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抓紧时间做题吧!看看自己进步了吗?

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

1.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中,应当列为被告的是( )。

A、反对分配利润的董事 

B、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C、公司 

D、公司及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2.单选题

甲公司主要经营服装销售业务,方某系该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任职期间,方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欲和本公司签约的客户乙公司介绍给丙公司,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服装销售合同,将乙公司的一批服装卖给丙公司,方某从中获得一笔报酬。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违反法定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该批服装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 

C、违反法定义务,方某获得的报酬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D、违反法定义务,甲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罢免方某,但方某获得的报酬归自己所有 

【答案】C 

【解析】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选项C正确。该销售合同是乙丙签订的,并不因甲违反《公司法》的义务而无效,选项B错误。

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D 

【解析】《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管是三种不同的身份,这三者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

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的有( )。

A、经营管理公司的义务 

B、善意行使股权的义务 

C、出资义务 

D、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组织清算的义务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义务。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出资义务。第二,是善意行使股权的义务。第三,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有组织清算的义务。选项A属于公司管理层(董事高管)的义务。

5.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投资造成甲公司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股东李某准备请求监事会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李某起诉张某的条件是( )。

A、李某持有甲公司股权的时间为180日以上 

B、李某持有甲公司股权数1%以上 

C、无论持股多少,李某都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 

D、李某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才能起诉 

【答案】C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才要求: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起诉资格。

6.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的是( )。

A、公司持续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 

B、公司无故拒绝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 

C、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但不分红 

D、公司连续3年亏损,累计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2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A正确。选项B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请求查阅会计账簿。选项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选项D,如果具备破产原因,可以依法申请破产。

7.单选题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13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18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答案】C 

【解析】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中,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在内容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程序上也没有违反规定,因此该股东会决议是有效的,选项AB表述错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C表述正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选项D表述错误。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股东权利的内容。有限责任公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的该项表决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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