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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02 11:23:23 字体:

  为了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练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注册会计师练习题

  1、单选题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3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的话,就视为是普通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A不正确;合伙人可以约定出资的缴付期限,不一定非得一次性缴付出资,所以B不正确;合伙企业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否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D不正确。

  2、单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乙、丙共同执业。在甲执业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因重大过失给A企业带来的债务,应当和乙、丙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主观上没有过错的话,给A企业带来的债务,甲就不必承担责任

  C、甲因故意给A企业带来的债务,应当由甲一人承担全部责任

  D、甲因轻微的过失给A企业带来的债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单选题

  2010年9月甲以一辆卡车作价6万元与乙、丙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11年10月甲死亡,其14岁的儿子丁成为其唯一继承人。甲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丁因继承成为有限合伙人

  B、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必须经乙、丙一致同意,丁才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C、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丁因继承关系当然成为合伙人,但丁只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D、甲自死亡时当然退伙,经乙、丙同意,丁只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有限合伙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人可以代替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D、对于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决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一旦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进行交易的时候,那么这个合伙人就要对这笔交易与普通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5、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如果没有通知其他的股东,那么甲可以向A转让出资

  B、只有经过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甲才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

  C、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的,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故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故D错误。

  7、单选题

  A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A发现公司执行董事B(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C反映。C出于私情未予过问。A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B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B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B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A只有5%的股权,不能使股东会作出解除B执行董事职务的决定。(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包括三种情形,本题不符合法定条件。(3)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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