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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消费税和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14 14:14:44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多选题:

  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50万元、增值税25.5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已税香水,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8.41万元,全部领用生产化妆品;支付不含税购货运费1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化妆品-口红取得销售额106万元,销售痱子粉取得收入3万元,销售化妆盒套装取得销售额48万元(其中包括价值28万元的化妆品和20万元的护肤护发品);将200套化妆礼品盒抵顶供货商货款;月末盘点发现丢失一部分化妆品,账面成本1.3万元,成本中外购货物的比重为70%。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化妆礼品盒的平均售价为420元/盒,最高售价为480元/盒,题中的价格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不含税价格,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均已在本月认证)

  A. 本月转出进项税额0.15万元

  B. 本月购进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5万元

  C. 本月应纳增值税1.67万元

  D. 本月应纳消费税49.08万元

  【正确答案】ACD

  【正确率】18.10%

  点评:上周这个题目错的比较多,本题是消费税和增值税结合在一起考察,考察的点比较多。需要掌握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进项税转出额=1.3×70%×17%=0.15(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5.5+10×11%-0.15=26.45(万元)

  应纳增值税=(106+3+48+200×420÷10000)×17%-26.45=1.67(万元)

  应纳消费税=(106+48+200×480÷10000)×30%=49.08(万元)

  将自产化妆礼品盒抵顶供货商货款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不相同,增值税按平均售价,消费税按最高售价。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题宝典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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