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三十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吕小沫 2019/05/27 09:52:42 字体:

2019年注会备考已经开始,赶紧跟上!越努力越幸运!CPA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用好合适的学习工具,掌握适当的学习方式,坚持下来,你就成功了。以下是本周注会《经济法》练习题精选,供考生们了解掌握。练习题精选每周更新。

练习题精选

1、多选题

下列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有( )。

A、代理人无代理权 

B、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C、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D、相对人基于“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答案】ABCD
【解析】题目的四项内容均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2、 多选题

下列关于滥用代理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其行为均视为无效行为 

B、其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C、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D、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答案】CD
【解析】滥用代理权的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即效力是待定的,有待于被代理人的追认。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 多选题

张某去商场购物,售货员误将冰箱上的“7998”元看成“1998”元,以“1998”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那么,此行为属于( )。

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解析】售货员对价格标签的误解属于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所以应该归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本题不属于显失公平的行为。

4、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可以由法院主动干预,进行审查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继续有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CD
【解析】(1)可撤销民事行为,应由撤销权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法院不主动干预;对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法院可以主动干预。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2)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视同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点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是重要的知识点,一方面是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具体情形,一方面是二者的区别。

5、多选题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与不知情的丙订立合同,将100台电脑卖给丙,丙支付预付款后甲没有交货,丙要求乙交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丙有权要求乙交货 

C、乙可以拒绝丙的交货要求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C
【解析】本题中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与丙订立合同,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乙公司不追认,那么乙是可以拒绝丙的交货要求的。

6、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 

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C、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D、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答案】B
【解析】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事由,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7、 多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说法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时间 

B、诉讼时效中止意味着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 

C、诉讼时效中止主要是因为出现了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答案】CD
【解析】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选项A错误;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自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B错误。

相关推荐

【收藏】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干货汇总篇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错题本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