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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采取通知退伙的方式退伙。以下关于通知退伙的条件中,不属于法定条件的是( )。
A.必须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B.必须是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题目答案】D
【答案解析】通知退伙附有以下三项条件:(1)必须是合伙协议违约的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所以选项A正确;(2)必须是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所以选项B正确;(3)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C正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属于协议退伙的情形,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退伙的情形。退伙包括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自愿退伙分为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与除名。学习时需要掌握几种退伙的具体情形与程序。
2017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已经开始,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相关链接: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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