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精选(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3/20 10:54:22 字体: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12日,目前为税务师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税务师考试有难度,广大考生一定提早进入备考状态。学习除了勤奋,还要讲究学习方法。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精选,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2017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精选(四)

单选题

下列单位出售的矿产品中,不缴纳资源税的是( )。

A、煤矿销售已税原煤加工的洗煤

B、油田出售自行开采的天然气

C、盐场销售自产的井矿盐

D、煤矿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已税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不征收资源税。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合作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为消除可能的国际重复课税,规范互不相同的各国税制,防止无效的国际税收竞争以及预防和制止潜在的国际逃(避)税,必须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B、国际税收合作主要有情报交换和征管互助

C、征管互助是缔约方应当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有关国家之间开展税收征管合作的主要方式

D、参与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国家一共有44个,其中34个是OECD成员国,10个为非OECD成员国

E、在国际税收多边合作方面,我国税务部门积极参与联合国和G20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全程深入参与BEPS所有行动计划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情报交换是缔约方应当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有关国家之间开展税收征管合作的主要方式。

单选题

( )是按照文义解释原则,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A、立法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字面解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字面解释按照文义解释原则,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单选题

境外某广告公司与境内甲企业签订合同,约定2016年12月为甲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合同价款80万美元,1美元=6.8元人民币。该境外广告公司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且没有代理人,则甲企业应当扣缴境外公司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万元。

A、30.79

B、32.64

C、34.56

D、35.6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甲企业应扣缴增值税=80×6.8÷(1+6%)×6%=30.79(万元)

单选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关税税率为40%。本月内企业将进口高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8800件,对外批发销售8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6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35.56

B、123

C、87

D、61.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150×(1+40%)÷(1-15%)=247.06(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247.06×15%×70%=25.94(万元)

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60+58.5÷(1+17%)]×15%-25.94=35.56(万元)

单选题

根据现行规定,关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应征收教育费附加

B、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同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D、对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不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单选题

根据资源税的现行规定,开采或生产下列资源应征收资源税的是( )。

A、原木

B、氧气

C、人造石油

D、天然气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均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资源税。

相关推荐: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练习题精选汇总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