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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个人所得税算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28 11:10:31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启程,你是否还在为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答而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以下是税务师《税法二》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个人所得税算法

  回复:

1、内部退养的取得的一次性补偿: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要扣除生计费。

2、解除劳动合同获得一次性补偿:不与工资薪金合并,要扣除生计费。

3、股票行权,员工行权或行权前转让,不与工资薪金合并,工资算工资的个税扣除了生计费,行权前转让和行权所得不能再扣除生计费。如果当月工资只有1900元,工资部分不计征个税。

高管行权或行权前转让,与当月工资合并,要扣除生计费。

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不与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生计费,只是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考虑差额问题。

5、低价购房:不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不扣除生计费,只是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标准时,需要考虑差额问题。

6、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先计算企业所得税,再确定承包经营所得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上交承包费+承包者工资—生计费

7、任职期间董事费,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要扣除生计费。

8、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当月工资分别计算,都允许扣除生计费用。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理解。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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