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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7/21 16:02:38 字体:

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备考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①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应款项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讲义编号NODE013052000702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

②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③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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