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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中关于“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七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知识点、“应交税费”科目——负债类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注意:(1)核算范围
在本科目核算的非税款或非本企业缴纳的税款 |
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
不在本科目核算的税款 |
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 |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一般一个税种设一个二级科目。增值税比较特殊,设置了四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应交增值税”还设10个专栏进行核算。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
增值税检查调整 |
应交消费税 |
应交营业税 |
应交资源税 |
应交城建税 |
应交所得税 |
应交土地增值税 |
应交房产税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应交车船税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最重要)
借方专栏 |
贷方专栏 |
1.进项税额 |
7.销项税额 |
2.已交税金 |
8.出口退税 |
3.减免税款 |
9.进项税额转出 |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10.转出多交增值税 |
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
|
6.转出未交增值税 |
|
1.进项税额
(1)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注意:
①企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②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1)本月缴纳本月的增值税款
(2)注意:企业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1)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2)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财税[2012]15号文件: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教材98页)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
(2)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用于记录营改增试点企业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教材97页)
(2)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6.转出未交增值税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7.销项税额
(1)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注意: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8.出口退税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货物出口后凭相关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9.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做进项税额转出。
(2)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所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转出多交增值税
(1)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
(2)对于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转出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
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
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的增值税额;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重要)
1.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转入多缴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分录: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强调)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3.企业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月末,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多缴的增值税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期末结转下期应缴的增值税。
5.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问题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按增值税欠税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中较小的数字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1.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2.调账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余额,并将该余额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1.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①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②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③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期末留抵税额 |
原有增值税征税范围 |
(1)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
营改增范围(应税服务) |
3.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
(1)购入时: |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
借:管理费用 |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
(1)购入时: |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
借:管理费用 |
(五)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计提时 |
缴纳时 |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
2.出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等 |
借: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
(六)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开发的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企业转让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房地产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八)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时:
借:管理费用(注意该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九)应交个人所得税
1.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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