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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学习:视同销售与进项税转出如何区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3 09:05:5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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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学习:视同销售与进项税转出如何区分

如何正确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和进项税额转出有两个标准:先看是否增值,二看对内还是对外。

1、看是否增值,若增值一切都视同销售。

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都属于增值,不论对内(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还是对外(分配、捐赠、投资)都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如果未增值,则看对内还是对外,对内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对外视同销售。

购进的材料,属于未增值,对内(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等)不得抵扣进项,要作进项税转出。

若购进材料,对外(分配、捐赠、投资)视同销售,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中的(四)—(八)种行为中容易混淆,并且难以准确判断,具体可以这样来判断:

1、凡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一律视同销售。

2、凡是外购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对内不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转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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