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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减刑和假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19 17:00:5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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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刑

2.假释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在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考过单选题和多选题。

【高频考点】减刑和假释

(一)减刑

1.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条件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

3.不适用

(1)对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提示】宣告缓刑+确有重大立功→可以减刑,相应缩减缓刑考验期。

(2)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

4.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无期徒刑:不能少于13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缓并限制减刑的:(1)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2)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5.减刑间隔

(1)被判处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

(2)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再减刑时不得少于1年6个月;

(3)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

【提示】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6.减刑幅度

有期徒刑:(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4)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22年有期徒刑;(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0年以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的减刑:(1)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3年以上24年以下有期徒刑。(3)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4)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犯的特殊规定: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二)假释

1.对象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累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2.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

(3)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假释的撤销

(1)漏罪、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

(2)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管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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