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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务师《税法一》易错题分析:农产品核定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3/03/13 12:01:47 字体:

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03月06日到2023年03月12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练习时间:2022-03-11做题次数:399 准确率: 14.05%

1、关于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试点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按照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B、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C、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提出的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给省级税务机关

D、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E、扣除率为购进货物的适用税率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选项E,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点评】本题考查农产品核定扣除,总结如下:

用途 方法 抵扣计算
继续生产 投入
产出法
可抵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成本法 可抵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提示】公式中的扣除率按成品货物销售的适用税率确定。
如成品为鲜奶则适用9%;如成品为酸奶则适用13%
直接销售 可抵进项税额=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平均购买单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提示】此处的适用税率一律为9%。
不构成货物实体 可抵进项税额=耗用农产品数量×平均购买单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提示】此处的适用税率一般为9%,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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