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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公益捐赠及个人所得税额计算:限定扣除政策及试题解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0/08/11 22:53:33 字体: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税务师考试想考好,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基础,还要考生理解掌握重点税法政策,同学们要掌握好公益捐赠及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小编将带来公益捐赠及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相关知识点——限定扣除政策介绍,并带来经典试题解析。

公益捐赠的界定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有全额扣除、限定扣除需要重点掌握。

点击快捷链接:全额扣除【限定扣除】

关于限定扣除

捐赠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一、居民纳税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

(1)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扣除依据与次序

所得项目

类别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

扣除顺序

1.工资、薪金所得

综合所得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

(1)取得多项所得,公益捐赠扣除先后顺序自行决定。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既有限额扣除,又有全额扣除,扣除顺序自行决定。

5.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分类所得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

7.财产转让所得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9.偶然所得

(2)居民纳税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环节

居民纳税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环节

例题: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职员,2020年1 - 12月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 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3月份,赵某从工资中拿出3000元用于捐赠,该捐赠属于公益捐赠。请计算赵某在3月份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及当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税所得税税率表(三)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解析】

1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5000-1500-1000=2500(元)

1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2500×3%=75(元)

2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2-5000×2-1500×2-1000×2=5000(元)

2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5000×3%-75=75(元)

3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5000×3-1500×3-1000×3=7500(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7500×30%=2250(元)

实际捐赠金额大于限额,因此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为2250元。

3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7500-2250)×3%-75 -75 =7.5(元)

例题: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职员,2020年1 - 12月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 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3月份,赵某从工资中拿出3000元用于捐赠,该捐赠属于公益捐赠。请计算赵某在2020年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及当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析】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2-5000×12-1500×12-1000×12=30000(元)

每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75(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

实际捐赠金额小于限额,因此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为3000元。

当年综合所得应补(退)税=(30000-3000)×3% - 75×12 =-90(元)

例题: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职员,2020年1 - 12月每月应发工资10000元,每月公司按规定标准为其代扣代缴“三险一金” 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3月份,赵某从其他单位获得咨询费10000元,并拿出3000元用于捐赠,该捐赠属于公益捐赠。请计算赵某在2020年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及当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析】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2+10000×80%-5000×12-1500×12-1000×12=38000(元)

每月预扣预缴工资应纳税额=75(元)

咨询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其预扣预缴个税=10000×(1-20%)×20%=1600 (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38000×30%=11400(元)

实际捐赠金额小于限额,因此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为3000元。

当年综合所得应补(退)税=(38000-3000)×3% - 75×12 -1600=-1450(元)

例题:中国居民赵某为公司职员,2020年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并将其中的8000元用于捐赠,该捐赠属于公益捐赠。针对该奖金,赵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适用单独计税。请计算赵某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及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

解析】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48000×30%=14400(元)

实际捐赠金额小于限额,因此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为80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如下:

第一步:找税率

(48000-8000)÷12=3333.33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48000-8000)×10%-210=3790(元)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百分之百),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二、非居民纳税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

(1)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

例题:2020年3月,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丽莎(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并将其中的5000元用于捐赠,该捐赠属于公益捐赠。 请计算3月丽莎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及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五)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解析】

(1)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 15000×(1-20%)=12000(元)

(2)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2000×30%=3600(元)

实际捐赠金额大于限额,因此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为3600元。

(3)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3600]×10%-210=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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