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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通行费进项税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珍 2019/08/19 14:19:54 字体:

2019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在学习《税法一》的内容以及做《税法一》考试习题的时候,小伙伴们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备考的热情难免会受到打击,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答疑板来帮你,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员问题:

凭“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是现实生活中,取得“xxx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收据”是不是不可以用÷(1+3%)*3%做进项税额计算抵扣呢?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针对考试掌握上面的内容就可以了。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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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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