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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企业重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珍 2019/08/19 16:44:06 字体:

2019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在学习《税法二》的内容以及做《税法二》考试习题的时候,小伙伴们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备考的热情难免会受到打击,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答疑板来帮你,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一、企业重组的概念

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企业重组的特征表现:

是主体重组:主体的产生、消亡、关联、合并或分解。

表现:主体法律结构、经济结构重大改变,具体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性质:交易,支付形式包括股权支付和非股权支付。

学员问题:

一般重组,用账目130的库存商品,公允价值为140,抵偿180.8的债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时,为何要减除增值税呢,{(140-130)+(180.8-140-140*0.16)}*0.25抵账业务不是应该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而销项税额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里面,在利润表是不做减除的。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抵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180.8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40*16%

         营业外收入 18.4

所以债务重组收益是应该减除增值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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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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