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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及配套练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8/24 16:10:14 字体:

税务师备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能跑的人很多,但是能坚持到底的人才是胜者!2017税务师备考倒计时,此时我们除了坚持到底还要保证学习效果。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高效复习,正保会计网校特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及其配套练习,练习题均来自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一、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上述公式是企业所得税的主干公式,也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缴纳的思路而列式的。

(1)收入,一定要注意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为历年考试的重点。

(2)税率,一定要注意不同税率的几种情况。

(3)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属于考试的重点,大家一定要熟记,尤其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利息支出、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等。这些都属于考试的重点。

(4)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5)减免税额。

(6)抵免税额。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项目

1.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与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5.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暂时性差异,可能出现纳税调增,也可能出现纳税调减。与职工教育经费相同。

三、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

1.公益性捐赠的界定。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税前扣除标准。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企业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3.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4.公益性捐赠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非货币性捐赠应当以公允价值计算;

5.与流转税关系: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允许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税的计算

1.查账征税办法

2.核定征税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捐赠扣除。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4.境外所得的已纳税款的扣除。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经典习题】

1.(2016年试题单选题)财产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应当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限额。

A.15%

B.10%

C.20%

D.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财产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

2.(《应试指南》第十章P242简答题)2016年7月18日,某市咨询公司程先生前往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咨询,现就下列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1)甲企业对关联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行为,何时确认收入?甲企业该投资行为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怎样的优惠?

(2)乙企业法人代表王先生将自己持有的A公司20%股权全转给王先生本人控股的B公司,价格偏低,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述理由。

(3)丙企业将对外投资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个人并签订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转让股价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理由: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转让给本人持股的公司,不属于法定的正当理由。

(3)需要缴纳印花税。

理由:《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所以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3.(《经典题解》第十章P242简答题)王先生以200万元在某市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公司业务扩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但公司无法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2016年7月1日王先生通过住房抵押以个人名义按年利率6.5%,向银行取得贷款500万元,期限半年,取得贷款后,王先生全部交给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5%。

(1)王先生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支出,能否在有限责任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简述理由。

(2)假定王先生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利息,应缴纳哪些税费?半年利息应缴税费金额分别是多少?

(3)假定有限责任公司向王先生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016年允许企业所得税扣除金额为多少,应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1)王先生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不能在有限责任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理由:因为王先生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其利息支出不能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扣除。

(2)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增值税=500×6.5%÷12×6÷(1+3%)×3%=0.47(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0.47×(7%+3%+2%)=0.06(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6.5%÷12×6÷(1+3%)]×20%=3.14(万元)

(3)如果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关联债资比例=(500×6)÷(200×12)=1.25,未超标。支付的利息允许全额扣除。

如果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关联债资比例=(500×6)÷(200×6)=2.5,超标。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200×2×6.5%÷12×6=13(万元)。

王先生应自行缴纳税款并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企业凭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4.(《经典题解》第十章P204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6年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60万元,福利费本期发生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0万元,其中已经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1万元。该企业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应为()万元。

A.2

B.3

C.1.8

D.1.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福利费扣除限额为60×14%=8.4(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准予扣除8.4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2%=1.2(万元),实际发生1万元,准予扣除1万元;

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60+10+1.2)-(60+8.4+1)=1.8(万元)

5.(《经典题解》第十章P209多选题)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B.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非出资律师本人外的其他律师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单独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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