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题:
甲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200支高档手表,甲手表厂提供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0万元(不含税),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80万元。甲手表厂收回高档手表时,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乙加工厂同类手表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万元/支。甲手表厂将收回的高档手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655.2万元。已知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为20%,甲手表厂2014年1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
B.17
C.32
D.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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