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职改办函[2005]20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确定200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重庆合格线的函
市会考办:
你们送来关于《关于确定200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市合格标准的建议意见》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局领导批准,同意本次考试重庆市合格线确定为:在国家合格标准(60分)的基础上下降10分确定为重庆合格标准(即50分)。
请按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进行认真复核后,分别按不同报名点打印发放考生成绩(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及时下发公布。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职称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