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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出租要按地段纳税

2005-4-18 9:28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青岛市税务产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关出租房屋地段等级价格标准,对该市各区的不同地段制定了不同的等级价格参照标准,居民再有房屋出租经营行为必须按标准纳税

  据介绍,按照价格标准规定,今后税务部门在征收税收时将参考房屋座落地的繁华程度、房屋结构、新旧程度、是否装修、房屋用途等,确定出租房屋的地段等级价格,然后,以地段等级价格乘以出租使用面积后,再乘以12%的税率,计算出应纳房产税税额。如中山路附近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如按登记价格年租金500 元/每平方米算,将要交纳的地产税算法为,500乘以80,再乘以12%,即需要交纳税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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