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坛友分享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难点解析,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优先性与占有性担保物权
>工业企业营业税的核算
>税法Ⅱ: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精华:职场中的9大邮件规则
>话题:如何从零基础学会计
>2014注税考试《税法二》难点解析
【名师专栏】
赵俊峰:优先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税收相关法律)
抵押权属于优先性担保物权,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如A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当A不还钱的时候,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但是在抵押期间,房子仍然归A占有,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银行并不占有此抵押物。
质权和留置权以占有对方的担保物为前提。如A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以祖传的字画为质物,就需要把字画交付给银行;A去修车不给钱,维修店要行使留置权,以占有该留置物为前提。质权和留置权是占有性的担保物权。
像这样的知识点,要把抵押、质押、留置的概念都搞明白,自然而然就知道物权是占有性的还是优先性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