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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侯永斌《经济法基础》免费讲座:法的本质与特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2/23 13:58:38 字体:

  2016初级会计职称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提前进入学习状态,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分享网校各路老师的免费讲座,让老师帮你理清思路、把握重点,助你在备考之路上先人一步,拔得头筹。

  侯永斌老师《经济法基础》免费讲座:

课程讲义: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理解】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侯永斌老师简介:会计考试资深辅导专家,多年从事会计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考点把握准确,善于将复杂的问题……详情>>
授课特点:妙趣横生、激情四溢;重点突出、学养深厚。课程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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