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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停工留薪期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23 09:25:11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二章“停工留薪期”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医疗期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医疗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B.停职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C.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停工留薪期满劳动者未康复,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后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期及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停工留薪期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选项A为什么不对?

  答疑老师回复:

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所以工资是可以变的。选项A不对。

  祝您学习愉快!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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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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