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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2014/09/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考,大家准备的怎么样?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注意事项点击查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行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纳税期限 次月“15日内”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年所得12万以上 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地点 一般情况 收入来源地
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 “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申报纳税
境外所得 “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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