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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工商》必背知识点(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内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牛皮 2020/09/01 18:12:29 字体:

距离考试越来越近了,您想要快速掌握重要知识点吗?小编整理了,高级经济师《工商》必背知识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内涵等内容,赶快来背背吧!

高级经济师知识点

知识点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内涵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与功能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企业原始所有权的载体,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法人财产的代表。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

3.监事会

监事会的重点监督事项是公司财务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

4.执行机构

直接受控于董事会。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信任托管关系

(1)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一旦董事会受托来经营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2)股东将公司交由董事会托管,就不再去干预公司的管理事务,也不能因商业经营原因解聘董事,但可以以玩忽职守、未尽到受托责任而起诉董事,或者不再选举他们连任。

2.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1)董事会选择和任命适合本公司的经理。

(2)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意定代理人,拥有管理权和代理权。

(3)作为意定代理人,经理的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

(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制衡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作用的具体表现:

(1)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公司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选;

(2)董事会作为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拥有支配公司法人财产和任命、指挥经理人员的权力;

(3)经理受聘于董事会,以公司意定代理人身份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理有权决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干涉;

(4)监事会依法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

抓紧时间背背以上知识点吧~小编预计考生朋友们能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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