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年金企业及个人缴费部分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来源: 江苏地税 编辑: 2017/02/22 08:39:47  字体:

问:年金企业及个人缴费部分,是否需要并入年所得12万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若需并入,应如何填写年所得税12万元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年金企业及个人缴费部分在标准范围内不需要并入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应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栏。

相关推荐:

企业初创期 需要做哪些会计分录

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加入实操训练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