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变了!10月1日期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条件调整

来源: 财政部 编辑:苏米亚 2021/05/25 14:10:25  字体:

变了!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条件调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政策《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作出了调整,10月1日起实施。原文如下:

变了!10月1日期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条件调整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现就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386.1-2021)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如下调整: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30日


想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点击查看>>

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2021年每月财税新政解读(12期合集)》,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财务人员必看:赵海立·2021财税新政每月解析 快保存!

收藏!这10个涉税政策工作中常用

关注!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