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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来源: 编辑: 2003/01/25 00:00:00 字体:

  一、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法的一般原理;

  2.熟悉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

  3.熟悉经济法律关系;

  4.掌握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

  5.掌握法律责任种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法的基础知识: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法的表现形式。

  2.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学科体系;

  3.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本质和构成要素;

  (2)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4.法人制度和所有权制度:

  (1)法人制度;

  (2)财产所有权制度。

  5.经济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种类;

  (2)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

  二、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熟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

  2.掌握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适用范围;

  3.掌握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4.熟悉违反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基本知识:

  (1)资产评估法的概念;

  (2)资产评估法制化的意义。

  2.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

  3.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

  4.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管理。

  5.资产评估中的法律责任。

  三、产权管理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产权界定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产权界定的概念、原则、标准、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界定的程序;

  2.熟悉产权交易的概念、特征、原则和监督管理、审批和收益处置、上市和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

  3.掌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4.熟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包括监督管理的概念原则、监事会、企业法人财产权;

  5.了解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产权界定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产权界定的标准、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产权界定的程序及纠纷处理;

  3.产权交易的基本知识及审批、收益处置、程序等法律规定;

  4.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本知识和一般程序;

  5.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6.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概念、原则、监事会、企业法人财产权;

  7.违反产权管理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基本知识;

  2.熟悉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3.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股权变更;

  4.掌握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了解合伙企业法;

  6.了解独资企业法;

  7.掌握企业破产法。

  (二)考试内容

  1.企业法基本知识:

  (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企业的法律形态;

  (3)企业法的概念、表现和主要内容。

  2.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1)国有企业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国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职工民主管理;

  (4)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5)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3.外商投资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设立条件、组织形式等;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组织形式与机构、利润分成与资本回收;

  (3)外资企业的概念、法律地位、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

  4.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的特征;

  (2)合伙企业的设立;

  (3)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

  (4)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解散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企业破产法:

  (1)破产法的概念与特征;

  (2)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受理和债权人会议;

  (3)和解整顿;

  (4)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五、公司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熟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3.掌握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国有独资公司;

  4.掌握股份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5.掌握公司的债券和财务、会计;

  6.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7.熟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8.了解违反公司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4.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5.公司的债券和财务、会计;

  6.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7.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8.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六、证券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证券法基本知识;

  2.掌握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管理的法律规定;

  3.掌握禁止和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

  4.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定;

  5.熟悉证券机构的种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6.了解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证券法基本知识:

  (1)证券的概念及其种类;

  (2)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2.股票发行:

  (1)股票发行的概念、种类;

  (2)股票发行的条件、程序。

  3.债券发行:

  (1)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序;

  (2)债券发行的管理。

  4.证券交易:

  (1)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程序;

  (2)股票交易的暂停与终止;

  (3)债券交易的条件、程序;

  (4)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

  5.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1)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一般规定;

  (2)内幕交易行为;

  (3)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4)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

  (5)欺诈客户行为。

  6.上市公司的收购:

  (1)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2)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7.证券机构:

  (1)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竞价交易规则;

  (2)证券公司的种类、设立条件;

  (3)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规则;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及职能;

  (5)证券业协会的性质、职责;

  (6)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

  8.违反证券法的责任:

  (1)违反证券发行的法律责任;

  (2)违反证券交易的法律责任;

  (3)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

  七、金融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2.掌握商业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3.掌握票据法的主要内容;

  4.熟悉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5.熟悉外汇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6.了解金融法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考试内容

  1.中国人民银行法:

  (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组织机构;

  (2)货币政策;

  (3)人民币的发行原则;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范围。

  2.商业银行法:

  (1)商业银行的概念、经营原则;

  (2)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

  (3)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定。

  3.票据法:

  (1)有关票据的法律关系;

  (2)票据行为、票据权利;

  (3)有关汇票的法律规定;

  (4)有关本票的法律规定;

  (5)有关支票的法律规定;

  (6)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4.保险法:

  (1)保险合同;

  (2)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3)保险经营规则;

  (4)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5)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5.外汇管理法:

  (1)外汇、外汇管理;

  (2)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3)违反外汇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八、信托与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信托法的主要内容;

  2.了解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

  1.信托法:

  (1)信托与信托法概念;

  (2)信托的设立;

  (3)信托财产;

  (4)信托当事人。

  2.信托投资公司:

  (1)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

  (2)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3)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规则。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1)投资基金概念;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九、房地产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房地产开发用地、交易管理等法律规定;

  3.熟悉房地产开发管理、产权登记管理等法律规定;

  4.了解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房地产管理法基本知识:

  (1)房地产的概念;

  (2)房地产法的概念。

  2.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

  (3)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制度。

  3.房地产的开发管理:

  (1)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原则;

  (2)房地产开发的要求;

  (3)房地产开发企业;

  (4)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

  4.房地产交易管理:

  (1)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原则;

  (2)房地产转让;

  (3)房地产抵押。

  5.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

  (1)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概念和作用;

  (2)地产产权登记;

  (3)房产产权登记;

  (4)房地产抵押登记。

  6.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责任。

  十、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国家关于自然资源权属划分的法律规定;

  3.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4.掌握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等法律规定;

  5.熟悉森林法的内容;

  6.熟悉矿产资源法的内容;

  7.了解违反自然资源法的责任和处理。

  (二)考试内容

  1.自然资源法基本知识:

  (1)自然资源法的概念;

  (2)自然资源法的原则;

  (3)自然资源与资产评估。

  2.土地管理法:

  (1)土地管理法的概念;

  (2)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保护;

  (4)建设用地;

  (5)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

  3.森林法:

  (1)森林法的概念;

  (2)森林资源的所有权;

  (3)林种划分;

  (4)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和保护;

  (5)植树造林和森林采伐;

  (6)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变动;

  (7)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

  (8)违反森林法的责任。

  4.矿产资源法:

  (1)矿产资产的权属(所有权);

  (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3)探矿权和采矿权;

  (4)矿产资源资产和地质勘查成果的评估;

  (5)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责任。

  十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专利法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等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3.掌握商标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商标使用的管理;

  4.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归属和保护、限制和继承、许可使用;

  5.熟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6.了解违反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

  (3)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专利法:

  (1)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

  (2)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

  (5)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6)专利的实施;

  (7)专利权的保护;

  (8)专利资产的评估。

  3.商标法:

  (1)商标和注册商标;

  (2)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3)商标使用的管理;

  (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4.著作权法:

  (1)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与原则;

  (2)作品;

  (3)著作权人;

  (4)著作权的归属、保护、限制、继承和许可使用;

  (5)法律责任。

  十二、税收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税法的概念、体系、结构等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的税收体系;

  3.掌握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

  4.掌握财产税法;

  5.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违反税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税法的基本知识:

  (1)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2)税法的体系和结构;

  (3)我国税收的体系。

  2.增值税法;

  3.消费税法;

  4.营业税法;

  5.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法;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个人所得税法。

  6.财产税法;

  7.税收征收管理法;

  8.违反税法的责任。

  十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

  3.熟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了解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

  (二)考试内容。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

  (1)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拍卖法的基本知识;

  2.掌握拍卖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其内容;

  3.掌握拍卖的程序及其效力;

  4.了解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1.拍卖基本知识:

  (1)拍卖的概念及种类;

  (2)拍卖的基本原则。

  2.拍卖法律关系:

  (1)拍卖当事人;

  (2)拍卖标的;

  (3)拍卖法律关系的内容。

  3.拍卖程序及效力:

  (1)拍卖程序概述;

  (2)拍卖的具体程序及其效力。

  4.法律责任:

  (1)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3)拍卖人的法律责任。

  十五、合同法律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

  2.掌握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形式、方式,合同的成立和格式条款;

  3.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4.掌握违约责任;

  5.熟悉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合同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解决;

  6.掌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属转移、交付期限和地点以及风险承担;

  7.熟悉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包装、检验、价格及合同的解除;

  8.熟悉委托合同和融资合同。

  (二)考试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

  (2)合同订立的方式;

  (3)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条款。

  3.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期限;

  (2)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3)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的效力。

  4.合同的履行:

  (1)部分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

  (2)合同价格调整的履行;

  (3)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履行;

  (4)合同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5)合同履行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6.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8.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

  9.买卖合同;

  10.委托合同;

  11.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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