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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考试大纲

来源: 编辑: 2004/06/05 00:00:00 字体:

  一、概念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与财务会计有关的概念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会计要素、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原则、会计核算环节和会计法规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资产评估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

  2.熟悉财务会计法规体系;

  3.掌握财务会计概念及其目标;

  4.掌握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及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5.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原则;

  6.掌握会计核算的四个环节。

  (三)要点说明

  1.财务会计的目标

  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

  2.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关系

  (1)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对资产的定义是一致的;

  (2)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采用的计量基础是相关的;

  (3)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都要对企业进行资产的清查;

  (4)资产评估要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本资料;

  (5)资产评估结果可作为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参考;

  (6)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在会计原则和具体计价方面有所不同。

  3.财务会计的要素

  (1)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4)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5)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6)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4.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一会计等式表明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时点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企业资产要求权的基本情况,表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基本关系,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收入-费用=利润

  这一会计等式表明某一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与该期间收入和费用的关系(在做适当调整后),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5.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6.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7.财务会计的环节

  (1)确认。确认是指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地记入或列入会计主体财务报表的过程。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项目能否作为会计要素记入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确认标准:①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②该项目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③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行地计量。

  (2)计量。计量,是指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确认和列示会计要素并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会计计量基础,是指用货币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五种会计计量基础,即历史成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3)记录。记录就是通过账户、会计凭证和账簿等载体,运用复试记账等手段,对确认和计量的结果进行记录,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积累数据的过程。

  (4)报告。①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企业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告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②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期间,可分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按照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主体,可分为个别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财务会计报告。

  二、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现金、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考生对不带息应收票据和带息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其会计处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货币资金的概念及其分类;

  2.了解应收票据的内容及其分类;

  3.了解应收账款的内容;

  4.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会计处理;

  5.掌握银行存款支付结算办法及其会计处理;

  6.掌握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7.掌握应收账款和坏账的会计处理;

  8.熟悉其他货币资金的会计处理;

  9.熟悉坏账的确认标准;

  10.熟悉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三)要点说明

  1.应收款项的计价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企业的应收款项在形成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在期末应当按照账面余额扣减坏账准备后的金额计价。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当某项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按确认的坏账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采用备抵法时,需要在期末估计坏账损失的金额,通常的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

  3.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到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转作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于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也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存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存货发生的计价及会计处理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考生对存货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存货期末计价的方法及其会计处理。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存货的概念、分类和存货的确认条件;

  2.熟悉商业企业发生存货的会计处理;

  3.熟悉存货的盘存制度;

  4.熟悉存货清查的方法及其会计处理;

  5.掌握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存货发生的计价方法;

  6.掌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和按计划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

  7.掌握存货期末计价的方法及其会计处理。

  (三)要点说明

  1.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存货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即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存货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存货在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存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存货发生的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

  2.存货的盘存制度

  (1)实地盘存制,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轧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的成本。

  (2)永续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生的存货,并随时登记结存数。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及其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2)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出和转回

  (1)企业结转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当将该销售存货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时结转,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

  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按现行有关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处理。

  (2)企业每期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以前减记存货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该项存货、该类存货或合并计提准备的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应当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以将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四、投资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投资的概念及其分类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投资成本的确定、债券溢折价摊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投资的期末计价等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投资的分类;

  2.掌握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3.掌握短期投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

  4.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或权益法的核算;

  5.掌握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计价原则;

  6、掌握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的核算。

  (三)要点说明

  1.长期债权投资

  (1)长期债权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债券溢价、折价的确定及摊销。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相关费用-应收利息)-债券面值

  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折价的摊销,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3)长期债权投资利息的处理

  ①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期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按债权面值以及适用的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如发生溢价或折价购入的情况,还应对溢价或折价进行摊销,以调整各项确认的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②持有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③实际收到的分期付息长期债权投资利息,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实际收到的一次还本付息债权利息,冲减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①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取得股权时,按照取得股权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确定。

  股权投资差额一般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

  新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或-)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金额计入摊销当期的损益。摊销年限的确定依据如下原则: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确认投资时确认为资本公积。

  ②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均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除了实现的净损益会影响净资产外,还包括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外币折算差额等。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4)长期投资减值。企业应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则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应按照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

  处理长期投资时,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资产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考试,了解考生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概念的熟悉情况,重点考核考生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原则、期末计价方法及其会计处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以及对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其他资产的概念、内容和会计处理;

  2.熟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

  3.掌握不同来源取得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及其折旧与摊销的方法和会计处理;

  4.掌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及其会计处理;

  5.掌握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要点说明

  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核算,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以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不属于承租企业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视作承租企业固定资产,与其自有固定资产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来核算。

  (5)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用为入账价值;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不同来源的会计处理

  (1)外购无形资产的核算,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核算,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核算,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接受捐赠无形资产的核算,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用为入账价值;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由于技术陈旧或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金额,称为固定资产减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

  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2)固定资产减值的主要迹象。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①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②企业所处经营环境或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发生负面影响。

  ③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

  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⑥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3)已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在估计固定资产减值是否转回时,企业只有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才对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4.非货币性交易

  (1)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交易。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里的账面价值,一般为资产的账面余额扣除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后的净值。

  (2)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交易。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按如下的公式计算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定的损益:

  或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确认的损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

  六、负债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负债、债务重组、借款费用和或有事项等概念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各种负债类型的核算、债务重组的核算原则以及贷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熟悉预收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的会计处理;

  2.熟悉长期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3.熟悉债务重组的定义及其方式;

  4.熟悉贷款费用的内容;

  5.熟悉或有事项的定义、内容及其披露;

  6.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7.掌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

  8.掌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9.掌握贷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0.掌握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三)要点说明

  1.债务重组核算的原则

  (1)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予以结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及支付的补价),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收到的补价)后的差额,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在债务重组日不涉及受让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4)以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予以结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份额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作为受让的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债务人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如果债权人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的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

  如果债务人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或者债权人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务人或债权人均不做账务处理。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

  ①确认范围:A.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下予以资本化。B.只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相关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②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A.资本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借款费用的计量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3)暂停资本化。在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建造过程中,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4)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各部分在其他部分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则该部分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应当停止,反之不能停止。

  七、所有者权益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和各组成部分会计处理的熟悉情况,重点考核考生对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内容及其会计处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熟悉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及其构成;

  2.熟悉盈余公积的形成及其会计处理;

  3.熟悉未分配利润的形成及其会计处理;

  4.掌握实收资本的会计核算;

  5.掌握资本公积的形成及其会计处理。

  (三)要点说明

  1.一般企业实收资本会计核算的原则。企业接受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对于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对于投资各方确认的资产价值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

  2.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会计核算原则。股份公司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资产,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八、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等概念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收入确认和计量、费用核算(含成本计算)、利润核算以及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利润的构成;

  2.了解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纳税影响会计法;

  3.了解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区别;

  4.熟悉收入概念及其分类;

  5.熟悉费用概念及其分类;

  6.掌握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收益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7.掌握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

  8.掌握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

  9.掌握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10.掌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方法;

  11.掌握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应付税款法。

  (三)要点说明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只有当某项销售商品交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企业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润很可能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行地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即入账金额的确定,应依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无合同或协议的,应依据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不跨年度的劳务,其劳务收入按完成合同法确认,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确认时,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跨年度的劳务,其劳务收入分别期末劳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能地予以估计来加以确认。

  (1)在期末,如果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能地估计,则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表明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①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③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成本=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关键是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2)在期末,如果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分别以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

  ③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损失。

  九、财务会计报告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财务会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关联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等概念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编制方法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判断方法、披露内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原则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处理原则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2.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概念;

  3.了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的概念;

  4.熟悉关联方的概念;

  5.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及编制方法;

  6.掌握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方法;

  7.掌握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要求和应披露的内容;

  8.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及其非调整事项的披露要求;

  9.掌握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及其会计处理原则;

  10.掌握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原则。

  (三)要点说明

  1.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结构。我国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包括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正表采用报告式的结构,依次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补充资料包括三部分内容: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按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2)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式。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企业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及复杂程度,采用工作底稿法、T形账户法,或直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关联方关系的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披露,应遵循以下要求:①当关联方之间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规定披露有关资料;②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关系;在发生交易时,应当披露关系方关系的性质。

  (2)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①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别情况处理;②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企业应将其视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做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依据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第一,国家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国家没有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②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便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属于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还是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处理。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如果不易区别是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均视为会计估计变更,按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发现会计差错时,企业应当根据差错的性质及时纠正,并应按以下方法处理:①对本期发现、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按以下规定处理:A.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B.对于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C.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并按上述原则,分别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进行处理。属于报告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期末数或当年发生数;属于以前年度的,调整报告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

  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十、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了解考生对资产评估结果会计处理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哪些情形需按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的程序及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公司收购全部股权和部分股权时的会计处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与评估价值相关的概念;

  2.熟悉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3.掌握资产评估结果会计处理的原则及方法;

  4.掌握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

  5.掌握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形式、股权设置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6.掌握企业收购兼并的方式及其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三)要点说明

  1.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

  (1)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会计处理。国有企业整体改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沿用旧账册,公司的经营业绩仍是连续的,在按资产评估结果调整账务时,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根据有关政府部门批复的股权管理方案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即将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后的净资产按股权管理方案确定的股本记入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科目,将评估后的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②将评估基准日与调账日之间发生的被评估资产的处置、销售、折旧等,按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评估增值部分已按规定折成股份的,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按照评估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

  ③若建账日发现评估基准日被评估资产发生明显减值,对资本保全有影响的,一般应由被评估企业的母公司用现金或其他资产补足,或用以后年度应分享的利润补足。

  ④在评估基准日与建账日之间发生的盈亏,一般应由主发起人享有或承担。

  (2)国有企业分立或合并式公司制改建会计处理。国有企业采取分立或合并式改建股份有限公司时,一般需对与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无关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剥离,并根据剥离调整情况编制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会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的申报会计报表为按股份有限公司架构编制的模拟会计报表,从会计主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为非连续的,但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国有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条件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应按资产评估结果建账,其经营业绩应包括公司设立前模拟的业绩和公司设立后的经营业务。

  ①剥离调整的要求。剥离调整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设立前未按照设立时的公司架构和现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独立记录和反映的财务会计资料,从设立前原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中分离出来,形成其独立的申报财务报表的调整行为。

  ②剥离调整的方法与要求

  A.资产负债的剥离调整。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据改制方案中确定的划归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资产和各项负债编制设立日的资产负债表。划归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资产和各项负债,必须实际投入并具有合法的权属凭证或债务转移合同。

  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基准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正是资产评估的范围,以评估后净资产作为出资折股的依据。

  B.收入、成本、费用的剥离调整。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据改制方案确定的公司业务范围,将原企业的收入及与之配比的成本、费用按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确定列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各会计期间申报利润表的收入及成本、费用。

  (3)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

  ①确立建账基准日,编制建账基准日的会计报表。以股份公司设立日为股份公司建账的基准日。但由于股份公司设立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仍在原企业进行。故在股份公司建账前,要编制公司设立日原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截至公司设立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应按照与评估基准日剥离调整相同的口径编制股份有限公司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表的编制仍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新账。股份有限公司建账时,应按股份有限公司建账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结果和财政部门批复的股权管理方案建立新账,将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的增减值记入账内。但由于公司设立日和评估基准日不为同一日期,股权管理方案将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评估增减值)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之间实现的利润应由原发起人享有,亏损则由原发起人承担并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评估基准日和公司设立日之间资产价值的贬损均由原发起人承担。

  ③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按评估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调整。由于股份公司的股本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形成,对进入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原值补提折旧,并相应调整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④评估基准日至建账日发生变化资产增值的处理。对于已经发生变化的资产评估增减值采用追溯调整法,即按资产变化方向调整如:某项存货增值,至建账日该存货已销售,存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减“未分配利润”。

  ⑤评估调账后净资产补足问题。评估调账后如净资产不足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后净资产总额的,即“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时,则需原发起人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对股份公司出资不实补齐。

  ⑥编制建账日评估调账后的股份公司资产负债表,该报表应作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财务状况。

  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按评估结果建账后,仍需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确定是否计提八项减值准备。

  2.企业收购兼并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

  (1)收购全部股权时的会计处理。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

  (2)收购部分股权时的会计处理。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当保持不变,此时评估价值一般作为交易双方确定股权定价的参考依据。收购部分股权按控制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若采用成本法核算,则直接以支付的价款记入“长期投资”科目;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则所支付的价款与被收购企业账面净资产比例之间的差额,记入“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十一、财务报表分析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部分的考试,了解考生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等的熟悉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各种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财务报表信息的运用情况。

  (二)考试基本要求

  1.了解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2.熟悉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

  3.掌握财务比率分析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具体运用;

  4.掌握财务报表分析的步骤和内容;

  5.掌握综合分析的含义和方法;

  6.掌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

  (三)要点说明

  1.财务报表分析方法

  趋势分析法:将两期或多期连续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得出其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以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趋势的方法。

  比率分析法:把某些彼此存在关联的项目加以比较,通过计算相关项目的比率,以确定经济活动变动程度的分析方法。

  因素分析法:用来确定几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对分析对象影响程度的分析方法。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指标数值变化的对比,确定差异,根据差异分析和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方法。

  2.财务报表分析步骤

  (1)资产负债表分析的步骤和内容

  ①总体分析,分析企业的规模和变化趋势。

  ②结构分析,包括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本结构分析。通过资产结构分析,分析资产的利用效果;通过负债结构分析,分析企业经营的安全性;通过资本结构分析,分析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③财务比率分析,利用财务比率指标分析。

  ④具体项目分析,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和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2)利润表分析的步骤和内容。

  ①总体分析,分析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变化趋势。

  ②结构分析,通过利润构成的结构分析,分析企业持续产生盈利的能力,利润形成的合理性。

  ③财务比率分析,利用财务比率指标分析。

  ④项目分析,对企业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和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3)现金流量表分析的步骤和内容

  ①总体分析,分析企业现金净流量的情况,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②结构分析,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别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比重以及各自结构的分析。通过结构分析,分析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

  ③财务比率分析,利用财务比率指标分析。

  ④具体项目分析,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和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4)三张报表之间相互联系的分析。

  3.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是将企业视作一个完整的大系统,并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等融合在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全方位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

  综合分析的方法主要有:杜邦分析法和绩效评价分析法。

  十二、财务预测与决策

  (一)考试目的

  财务预测与决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学习和掌握财务预测与计划、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的相关知识,有利于评估人员对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对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财务风险进行估计;有利于评估人员理解企业筹资的渠道和方式,掌握企业项目投融资决策分析的方法。通过这部分的考核,了解评估人员对企业财务预测方法的掌握程度、对财务预算编制的熟练程度、对投资、融资决策分析的理解、对资本结构决策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对项目投资决策分析各种指标的掌握以及对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项目的分析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销售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2.掌握财务预算的编制;

  3.了解企业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

  4.掌握资本成本的计算和资本结构决策分析方法;

  5.掌握项目投资决策分析的基本方法及运用;

  6.熟悉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方法。

  (三)要点说明

  1.销售百分比法

  销售百分比法是假设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与销售收入存在着稳定的百分比关系,根据预计销售额和相应的百分比预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然后利用会计等式确定筹资需求。具体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根据销售总额预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总额,然后确定筹资需求;另一种是根据销售的增加额预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然后确定筹资需求。

  2.财务预算的编制

  (1)销售预算。销售预算是整个预算的编制起点。在销售预算中,通常还包括预期的现金收入的计算,为编制现金预算提供必要的资料。预期的现金收入包括上期销售将于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销售可于本期收到的现金。

  (2)生产预算。以销售预算为基础,可进而编制生产预算。产品的生产量与销售量之间的关系,按下列公式计算:

  预计生产量=(预计销售量+预计期末存货)-预计期初存货

  (3)直接材料预算。以生产预算为基础,可进而编制直接材料预算。直接材料生产上的需用量同预计采购量之间的关系,按下列公式计算:

  预计采购量=(生产上预计需用量+预计期末存货)-预计期初存货

  在直接材料的预算中,通常还包括材料方面预期的现金支出的计算,为编制现金预算提供必要的资料。在材料方面预期的现金支出,包括上期采购材料将于本期支付的现金和本期采购材料应由本期支付的现金。

  (4)直接人工预算。直接人工预算也是以生产预算为基础进行编制的。以各期完成的产成品数乘以生产单位产品需用的工时,得到各期需用的直接人工工时;再以各项需用的直接人工工时乘以每小时的直接人工成本,就可得到各期预计的直接人工成本。

  (5)制造费用预算。制造费用按其形态可划分为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两部分。变动性制造费用以生产预算为基础来编制。如果有完善的标准成本资料,用单位产品的标准成本与产量相乘,即可得到相应的预算金额。如果没有标准成本资料,就需要逐项预计计划产量需要的各项制造费用。固定性制造费用,需要逐项进行预计,通常与本期产量无关,按每季度实际需要的支付额预计,然后求出全年数。在制造费用预算中,通常还包括费用方面预期的现金支出的计算,为编制现金预算提供必要的资料。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无需现金支出的项目,计算费用方面预期的现金支出,应将折旧这一项目扣除。

  (6)产品成本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是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的汇总。其主要内容是总成本与单位成本。单位产品成本的有关数据来自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和制造费用预算,生产量、期末存货量来自生产预算,销售量来自销售预算。生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等数据,根据单位成本和相关数量计算得出。

  (7)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是指为了实现销售预算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它以销售预算为基础,分析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和销售费用的关系,力求实现销售费用的最有效使用。

  管理费用是一般管理业务所必要的费用。在编制管理费用预算时,要分析企业的业务成绩和一般经济状况,分析每种费用是否必要合理,以提高费用效率。管理费用多属于固定成本,所以,一般是以过去的实际开支为基础,按预算期的可预见变化来调整。

  (8)现金预算。完整的现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①现金收入;②现金支出;③现金多余或不足;④资金的筹资与运用。

  (9)预计损益表的编制。预计损益表与实际的损益表内容、格式相同,只不过数据是面向预算期的,又称为损益表预算。它是在汇总销售、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营业外收支、资本支出等预算的基础上加以编制的。通过编制预计损益表,可以了解企业预期的盈利水平。

  (10)预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与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内容、格式相同,只不过数据是反映预算期末的财务状况。该表是利用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根据销售、生产、资本等预算的有关数据加以调整编制的。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的目的。在于判断预算反映的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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