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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5日-30日

来源: 洛阳市财政局 编辑: 2009/10/13 16:56: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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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委局,大型企业,中央及省驻洛单位: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豫会考办〔2009〕3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我市报考人员及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进行,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由各单位或辖区组织考生报名;

  第二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0日由各单位或辖区汇总并整理好规定证件,连同考生报名表、机读卡、汇总表及订书单一同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

  报名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10月15日各有关单位按预报人数到市财政局会计科716室领取机读卡,报名表自行从市财政局网站下载或复印。咨询电话:0379-63259413。

  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主管委局、大型企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的报名工作。无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到档案所在处报名。报名时,会计人员应交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式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中级考过一门的考生可持上年度的成绩合格单)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黑白照片(大头照)2张,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审查照片,否则退回资料,后果自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允许从事报名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市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对于中级资格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务必要求考生将自己的准考证与成绩单上的档案号仔细核对,若有错误以成绩单上的档案号为准。

  2.各单位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如果在审验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单位全部报名资料退回。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

  3.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的,统一报市会考办,由市会考办上报省会考办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市会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按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即每人每科收费4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凡发现超标准收费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5.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附件:

  1.2010年度洛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2010年度洛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3.2010年度洛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填表说明

  5.2010年度洛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附件3、4、5下载>>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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