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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编辑: 2011/12/15 11:42:44 字体:

  1、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为什么要采用网上报名?

  答:为节约社会资源,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报名效率,解决考生报名排长队问题。经研究,从2008年开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启用网上报名系统。

  2、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

  答: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10:00——2011年11月10日17:00,期间实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服务。

  最新提示:浙江2012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12月14-15日

  3、网上报名的网址是什么?

  答: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

  4、 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等等。

  6、报名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年限按周年计算。2012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11年。

  7、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需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并变更信息。

  8、与考试及报名相关的事项是否都能在网上进行?

  答: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自愿选择订购考试辅导教材和领取方式、查询成绩等都能在网上进行。

  9、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吗?

  答:不能。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在我省的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铁路系统的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吗?

  答:在我省的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铁路系统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需带报名表(点击下载)并单位盖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两张一寸照片。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11、考生怎样进行报名?

  答: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在对“网上报名协议”表示同意后,再根据网页的提示,进入“注册窗口”进行注册。通过准确录入登录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密码等信息注册后,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费用应通过 银联网上系统支付,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注册时,如输入的登录名已被注册,可再另取一个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在注册后,如忘了登录密码,可根据主页提示,发送短信到短信服务平台,取回密码 。

  12、 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因此,会计工作年限应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开始计算。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13、跨省市报考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跨省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先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我省,然后才能报名。

  14、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5、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完成”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注册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信息如要变更请到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变更。

  16、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如何征订?

  答: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征订考试大纲和相关辅导教材。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的定价可参见系统中所提示的价格信息。

  17、如何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答:按照201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当考生完整录入基本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交费后,此时网上报名状态显示为“报名完成”,这表明网上报名成功。与此同时,短信平台将通过短信,把报名序号发给考生与考生确认。如果考生未收到短信,可能短信平台线路堵塞,考生不必担心。可查看报名系统的报名状态,判断报名是否成功。

  18、网上报名系统对电脑输入法有什么要求?

  答:请使用英文或中文半角输入法,对中文全角输入法的数字网上报名系统将不予认可。

  19、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5月4日-2012年5月13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 ),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有困难,可凭身份证,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自助报名点申请打印。

  20、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时怎么办?

  答: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内,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咨询得到帮助,也可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设置的自助报名点(有关地址,详见报名主页“咨询电话”栏目),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21、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20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管理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22、考生网上报名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尤其是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通知和协议作出同意承诺。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成功后,考生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如果发现信息错误,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从业资格证管理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填写申请表,进行修改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修改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23、考试及报名过程中,考生从什么渠道获得有关考试信息?

  答:有二个渠道。一是通过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获得有关信息;二是通过短信平台。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手机号码,通过浙江电信为其开通短信平台,自此所有有关考试过程中的信息都通过短信发送给考生本人。

  24、为什么要强调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答:因为所有考试信息都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考生本人的,如不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将会直接影响考生的考试,所以务必请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25、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40元,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性付清。

  26、何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答:预计在2012年7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查询。

  27、考试辅导教材如何订购,费用如何支付?

  答:报名时可以同时自愿订购考试辅导教材,具体请根据系统提示操作。考试辅导教材订购费应与考务费在报名时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系统一次性付清。

  28、如何领取在网上订购的考试辅导教材?

  答:有二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自愿选择快递公司(仅为浙江省境内考生提供该项服务),直接将考试辅导教材送达到考生手中;二是由考生到网上报名时注册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其中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省本级的考生所订教材统一由快递公司送达。如选择快递公司送达的,每人只能订购1套考试辅导教材,同时收取快递费5本以下(含5本)每套6元,5本以上每套8元。快递费应连同考务费、考试辅导教材订购费在报名时通过银联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性付清。

  29、什么时候能领到考试辅导教材?

  答:考试辅导教材预计在2011年12月下旬可以领取,请考生关注省财政厅考试报名网上的信息和手机短信通知。届时,考试辅导资料选择由快递公司送达的考生可直接签收;其余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序号到从业资格证管理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30、如何查询快递送书状态?

  答:开始发送教材后,考生可登录财政厅考试报名网站,在教材征订界面的快递查询中可以查看快递送书状态。

  31、如何与负责递送考试辅导教材的快递公司联系?

  答:考试辅导教材由绍兴申通快递公司负责递送,联系电话:0575-88139511 0575-88248680。考生也可以登录财政厅考试报名网站,在教材征订界面的快递查询中可以查看快递送书状态。

  32、网上如何支付费用使用?

  答:本系统的“网上支付”功能,支持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热线95516咨询。

  33、“网上支付”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使用说明;有问题请联系银联热线95516。

  (3)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号码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6)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按钮重新支付。

  (7)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大约15秒后,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请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34、如有考生在网上重复付费,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答:报名工作结束后两周后,由银行自动将多付的款项退至交款人银行卡。

  35、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36、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务必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考试无成绩。其次需在试题本、每张答题卡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座次号等相关内容;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座次号相应的信息点。

  (4)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使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纸、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38、考试成绩公布后能查分吗?

  答:2011年开始,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客观题读卡评卷的基础上,对主观题实行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9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

  39、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会计人员,如何报考中级资格?

  答:会计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审核。如果是全日制毕业,实际工龄要从毕业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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