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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合同订立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3/05 11:05:06 字体: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习三: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1.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都应当具有与订立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2.公民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2)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公民、法人通过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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