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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第一章总论 考点实战训练(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0/04/13 17:06:14  字体:

  本章提示:第一章内容较抽象,应注重理解,中级教材最大的优点就是例题和解析很详细,有大量的反例,很容易帮助理解教材内容,同时也可能是考试的出题点,应该特别关注。第一章不需要特别去背,先看书理解内容,然后做题,做完题再看看书上的知识点基本够用了。

  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经济法的体系中属于( )。

  A.宏观调控法

  B.市场规制法

  C.金融调控法

  D.计划调控法

  教材2~3页,经济法体系

  2.经济法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其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 )。

  A.财税法

  B.金融法

  C.计划法

  D.消费法

  教材2~3页,经济法体系

  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教材4~6页,经济法的渊源分类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体现了()。

  A.宏观调控立法权

  B.宏观调控执法权

  C.市场规制立法权

  D.市场规制执法权

  教材18~19页,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职权

  5.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等

  教材6~8页,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和分类

  多选题

  1.经济法的渊源,从形式意义上说,就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明确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意义体现在( )。

  A.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经济法的体系,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现实立法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有助于完善经济法的立法

  B.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也有助于法院更好地审理经济法案件

  C.只有明确经济法的渊源,才能找到适用经济法的最为确切的规范依据,从而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调整目标

  D.使广大的市场主体可以更好地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从而更好地推进国家的法治

  教材第3页,经济法的渊源

  2.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B.经济法规范各个领域中的各种经济行为

  C.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D.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教材第2页,经济法的概念

  3.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领域的成文法律有( )。

  A.《会计法》

  B.《商业银行法》

  C.《证券法》

  D.《保险法》

  教材第4页,经济法渊源分类

  4.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主观要素的有( )。

  A.行为的目的

  B.行为的手段

  C.认知能力

  D.行为的效果

  教材第14页,行为的相关要素

  5.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某市财政局

  B.工会、学术性团体

  C.具有美国国籍的王某

  D.公民赵某

  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的含义

  6.关于经济法的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经济法主体包括所有的组织或个人

  B.同一主体,可以因其参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成为多个法律领域的主体

  C.政府也可以宏观调控主体或市场规制主体的身份,成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D.只要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是经济法的主体

  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的含义

  判断题

  1.经济法的渊源是经济法的立法体现,因而应当是没有效力层级之分的,都应该无差别地执行,这才体现经济法制的统一性。( )

  教材第6页【例1-6】

  2.通过竞争政策和消费者政策进行直接的市场规制,而这些政策的法律化,就构成了一国的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

  考核点是经济法的体系

  3.我国经济法主体中的个人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

  教材6~7页,经济法主体界定

  4.凡是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都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 )

  教材第8页,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5.凡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由民商法确定其资格后,即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 )

  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

  6.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既包括对国家调制行为的遵从、合作行为,也包括对国家调制行为的规避、不合作行为。( )

  教材第12页,纵向对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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