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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要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0/07/09 09:38:35 字体: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到强化提高阶段,按照正保会计网校的辅导体系设置,这个时候应该对习题精讲班、专题讲解班重视起来,同时要做好基础学习班的复习和巩固的工作,教材和课件同等重要。思路和方法上要有突破,按照专题班思路重新看待教材和做题,另外对于题目要求质量和效果,做完多思考和总结,注意处理流程和方法,强化思维模式的建立。

  审计这个科目,更加注重理解,相比于会计难度更大。不仅是因为需要会计的基础,更重要是因为大部分考生没有实践的机会。会计的思想容易建立,比较形象,审计就不一样了,一些程序和方法设计理念很难理解到位,更别说运用了。所以学习上需要主动思考的时间比较长,学习周期也比较长。第一遍学习主要精力放在教材上,教材看完一遍,听一遍基础班课件,做题仅仅客观题而已。

  第二遍课件和教材平分秋色,这次看教材就要注意整体把握了,注意建立审计思想,根据课件内容培养自己的审计思维。习题精讲班重要性在这个阶段不大,主要加强强化提高班和专题讲解班的作用,重在思路的理顺和突破。因此总体方法上在强化阶段重视强化与专题课程,回归教材,做适量辅助练习。

  1、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学习,打好基础(7月4日前结束)

  第二阶段:强化提高,做题巩固(7月4日--8月22日共7周)

  第三阶段:模拟冲刺,全面突破(8月22日--9月10日共3周)

  2、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上专题讲解班是重心和思路方向,专题讲解班是思路指导和方法论指导,强化提高班同样是战术提高课程,辅助练习上可以听习题精讲班内容,这个听课比例应该在30%左右,思路和审计思维建立上严格参照专题讲解班,知识点通过强化班提高,一定注意这个方法问题。

  3、知识点总结

  【一】鉴证业务的五要素

1.三方关系 三方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对由责任方负责的鉴证对象或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
信息的信任程度。 
2.鉴证对象 鉴证对象是鉴证对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 
3.标准 标准是用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的基准。 
4.证据 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提出鉴证结论的基础。 
5.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是注册会计师针对鉴证对象信息(或鉴证对象)提出一定保证程度的结论。 

  【注】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鉴证报告是审计报告。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鉴证对象属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标准指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二】基础责任方认定业务与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
区别╲业务类型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财务报表审计) 直接报告业务(IT系统鉴证)  
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 预期使用者不通过审计报告便可获取责任方认定,即财务报表。 可能不存在责任方认定,或虽然存在(公司管理层关于IT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和可维护性等方面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但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鉴证报告获取上述信息。 
提出结论的对象 鉴证对象信息,即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鉴证对象,即IT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维护性等方面控制的有效性。 
责任方的责任 责任方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即对财务报表编制负责,也可能对鉴证对象负责。 责任方仅仅对鉴证对象负责,即对IT系统可应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维护等方面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提出结论的方式 针对认定提出鉴证结论 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 
鉴证报告 以书面形式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 以书面形式提供鉴证报告。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无需提及责任方认定。 
  【三】常见鉴证业务中各类型的划分

1.审计财务报表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直接报告业务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报告。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1)特殊编制基础的审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2)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3)合同遵循情况的审计 直接报告业务 
(4)简要财务报表审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其他鉴证业务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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