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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1日起

2012/01/12  来源: 温州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5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00—3:30 税法(二)

      下午4:30—7:00 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必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个科目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报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12年2月14日至16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国税、地税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各县(市)联系电话和审查地点见温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审查地址”栏目。

  省部属、市直在温有关单位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各县(市)务必于2012年2月21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至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5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及国税、地税部门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 〔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

  考前培训应遵循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教材征订由各市在组织报考条件审查时进行。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纳税服务或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前培训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填报有关表单(附件3、附件4)。教材征订工作由国税部门负责,考前培训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远程教育培训机构“中税网校”进行培训,需要考前培训的考生,请登录“中税网校(www.cctae.com)”或拨打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6008-999咨询。其他有关事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及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4、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征订单
  5、2012年度报考全国注册税务师人员登记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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