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陈立文老师2012年注税考试报名、学习交流会视频交流实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1/13 10:59:01 字体:

  陈立文老师2012年注税考试报名、学习交流会视频交流内容摘录: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整体情况介绍:

  目前每年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约为12万左右,经过1998年之后13次的全国统一考试,截止到2011年底约有9万6千余名考生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2011年各科考试情况:

  1.《税法一》主要考核税法的基本原理,三个流转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关税,资源税等小税种的计征。

  本课程在2011年的考试中难度适中,但计算量有些大,对同学们的做题速度有一定的要求(税二,税代课程也类似)。

  2.《税法二》主要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涉及其他小税种。

  本课程在2011年的考试中,难度也是适中,但考试涉及的面比较广,一些文字性的规定(例如企业所得税中的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规定)也在课程中做了全面考核,还有对当前的热点,即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进行了综合考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3.《财务与会计》近2年的难度适中,但是我们仍然要友情提示广大财税类考生,特别是从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中级转战到注税区的同学,千万不能轻视该课程,它的难度在某些年度不低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难度及计算量均偏大,希望大家给予足够重视。

  4.《税收相关法律》由4部分组成,一是行政法,二是民商法,三是刑法,四是诉讼程序的规定;其中民商法与中级、注会的“经济法”有不少可借鉴的地方,大家学习时感觉会好一些,其他三个部分相对陌生,同学们可适当多投入一些精力,同时提示,《税收相关法律》课程有些怪,即好考但不好过,就是您在考试时感觉考的不错,但发布成绩时,一部分考生的成绩不是很理想,主要是法律规定及法理没有搞清楚,建议一定要多听老师的课程。

  5.《税务代理实务》是由《税法一》,《税法二》,部分涉税会计业务的综合,建议大家三税一起考,并在学税代之前,先进行《税法一》,《税法二》的学习,这样,学习税代的核心章节时就会有优势;2011年的税代考试简答题与综合题的计算量较大,且出题思路偏向于税务实务操作,希望同学们2012年一定要多做准备,多做简答题和综合题,我和奚卫华老师在2012年的新课中,也会加强相应内容的讲解,考生从严要求自己,这样,才能获得完美的胜利。

  2012年学习方法建议

  A.合理选择当年的考试科目,一般来说,注税可以分成二年考,一年考税一,税二,税务代理实务;另外一年考财务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当然,假如基础好,学习能力强,或者刚考完注会或者中级考试的同学,您也可以试试冲五科,网校每年约有一百名学员一次性过五科的,希望2012年的注税英雄榜上可以看见大家的名字。

  B.请学员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制定一份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表并严格执行,我们网校也计划在二月上旬在网校论坛提供一份进度表供同学们参考;在这份计划表中同学们应该根据网校的课程安排进行三遍的学习,一是基础阶段的全面学习,计划2月正式开始,到4月中旬前完成;二是提高阶段即全面做题阶段,计划从4月中旬开始,到5月底之前完成,然后6月进入全面复习和大冲刺,这样,你的学习就会非常扎实了。

  C.一定要多做练习,作为应试性较强的注税考试,同学们光说不练,或者光听不练是不行的;谁做的题越多,他通过的概率也就越高,具体来说,包括网校课件,以及网校注税梦想成真辅导书上的练习,这是通过考试的关键;同时,一定要全面利用好网校给大家提供的各项资源,例如今年新推出的高清视频课件,以及手机报,这些都可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D.要持续的学习,不能断断续续,三天打鱼,四天晒网,否则您的学习效果会非常的不好;也不宜采用考前临时突击式的学习,否则也会非常被动和仓促。

  学员提问

  问题:陈老师我上次咨询过您,您的建议备考五月中级的同时可以报考注税的会计和法律,请问我们中级、注税是同步学习比较好呢,还是先抓中级然后从五月再全面学习注税好呢?

  回答:我个人比较偏向后一种,如果报考了中级和注税,现在仍然应先把精力放在中级上,只要中级的《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基础扎实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注税的会计和法律是没有问题的,虽然不提倡你们突击性的学习,但是中级和注税有些考点是相通的,所以现在学习中级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能否简单介绍一下2012教材变动情况?

  回答:目前了解的情况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的调整大些,还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一些重要的新政策的更新(大家可以参阅网校首页的“财经法规”栏目,特别是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公布执行的新财税政策可以先看看)其他调整不大,二月新教材出来后,我们会给进一步的提示。

  问题:我刚到新单位工作半年,之前也换过好几个单位,需要以前的单位在证明上一一盖章吗?

  回答:不需要以前单位盖章,您直接由现在的工作单位在报名表或者相关证明上盖章就行。

  问题:我在填报名表时,工作单位那栏填了以前的工作单位,我盖章的单位是现在就职的单位,这样可以吗?

  回答:哦,不行,报名表上的单位与盖章的单位必须一致,请修正。

陈立文老师2012年注税考试报名、学习交流会视频交流实录

点击查看视频>>>

老师介绍:

陈立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高级会计师;资深财会考试与实务操作辅导老师;拥有数十年财税实务及考试辅导经验;陈老师讲授的课程紧扣大纲,重点突出;举例风趣幽默,讲解通俗易懂;传授的学习方法简洁有效;同时,注意与学员进行各种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疑惑,反馈学员建议,深受好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