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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19日起

2012/01/20  来源: 广西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15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区直报名点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2月16日止。缴费: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17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6月17日下午14: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6月16日

  上午09:00-11:30税法(一)

  下午13:00-15:30税法(二)

  16:30-19:00财务与会计

  2012年6月17日

  上午0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地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资格审核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

  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15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2.填报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3.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区直报名点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2月16日止,业务办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在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提供材料和办理方式。

  首次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打印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1.区直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各市报名点缴费方式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如有特殊情况,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2.缴费时间。

  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2月17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1元。

  4.发票领取。

  区直考生网上缴费后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算起20至30天全天办理,逾期办理的,只在每周星期二办理。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发票领取截止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凡超过截止时间未办理的,视为不需要票据。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6月17日下午14: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四、材料报送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2年2月28日前在报考系统上复核点击确认后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使用电话与考务部和综合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及考试费。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的,各市考试机构于2012年2月底前上缴考试费,除留10元/人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外,其余作为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也将10元/人的组织报名费返回给各市考试机构。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

  2.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考场设置

  本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报考五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三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771—5538081,5864320。

  十、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71-5841400(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部)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

  附件:相关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一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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