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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征土地增值税负担加重 将抬高房价

2007-1-17  【 】【打印

  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将正式开征。这是国税总局昨日刚下发的通知。记者上午采访开发商、房屋中介等机构获悉,这一新政将加大房产商成本,从而带高房价。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北京具体细则将随后出台。

  七种情况面临“清算”

  所谓土地增值税,就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增值额再按比例缴纳的税收。

  记者获悉,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等七种情况的房地产企业将被列入“清算”范围。

  征收影响开发商利润

  今日上午,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副总赵锡惠介绍说:“若真正开始征收土地增殖税,将影响到所有开发商的利润。”

  据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自1993年推出后一直没有正式征收。而从2005年年底开始,深圳首先提出恢复土地增值税,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始恢复这一税种。

  赵锡惠表示:“在以前,国内各个地区对于土地增值税部分基本上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预(销)售商品房收入1%的比例进行预征,而这些也常以‘招商引资优惠’等为由而免征,真正交税的几乎没有。”

  将直接引起房价上涨

  中原地产研究部经理徐超表示:“此前房产开发计算成本没有土地增值税一项,若国家开征了,必然计入成本,以此定价必将引起房价的上涨。特别是那些供不应求的楼盘。”

  京西某项目楼盘操盘手也表示,以前从未考虑过土地增殖税的成本,未来要增加多少成本,他们要看具体细则做出计算。但不管增加多少,都会直接影响到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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