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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从容应对新税法 认为税制改革利大于弊

2007-3-21 11:10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昨天正式对外公布。尽管这部新税法要到2008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并且有5年的过渡期,但是税制改革与企业发展乃至地区经济休戚相关。新税法受到出席市“两会”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部分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委员。

  长期来看对深圳是利大于弊

  “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特征的税制改革是大势所趋,短期来看对经济特区会有所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对特区是利大于弊。”市政协委员、市社科院教授杨立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杨立勋认为,“两税合并”取消的不仅是内、外之别,更重要的是在全国实行统一税率,这将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而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逐步形成,中国的投资环境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作为联系海内外市场纽带的深圳特区,也将随着中国整体投资环境的提升而受益。

  “新税法实施不会影响企业在深圳的投资。”市政协委员、深圳永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权辉认为,企业虽然会考虑税收的因素,但是,促使企业到一个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还是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部门的优质服务等。企业在选择“立业之地”时最看重的是投资环境,而经过多年发展的深圳特区,在基础设施、相关配套服务等方面都具备了诸多优势,这些优势所展现出来的软实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深圳吸引外资的魅力所在。

  不会削弱深圳金融业竞争力

  “两税合并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要求。”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南锋认为,税赋调整对深圳企业会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太大。深圳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企业已具备或初步具备了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其中自然包括企业对税赋的承受能力。从这一点看,深圳大多数企业完全可以承担税赋变化。此外,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较大,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对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环保、节能等企业都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因此,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不会被削弱。

  在金融领域,李南锋认为,两税合并后,金融企业税收将上浮8%,由于影响深圳金融业竞争能力的主要不是税收,所以税赋增加对竞争力不会带来大影响。目前深圳金融业的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完全可以承受税收带来的一点压力。

  两税合并有利深企向内地扩张

  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志列认为,两税合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成果。更重要的是,内外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对内资企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

  市人大代表、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磅认为,两税合并对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对深圳企业向内地拓展市场大有好处。两税合并对深圳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可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合并前后都是15%的税率。但对这些企业向内地扩大发展将产生影响。深圳企业在内地投资设厂,其税率原来是33%,而现在则降低为25%,减少了8%。这可以减少深圳企业向内地扩张的成本。

  靠管理和自主创新提高利润

  市政协委员、香港祥利工艺家私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家林认为,所得税合并,上缴税款增加,自然会减少公司的利润。如何化解两税合并对经营造成的压力呢?戴家林透露,祥利公司将通过提高管理效益和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等入手,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扩大利润的增加。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市人大代表、依波精品总经理陶立认为,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两种,这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不仅阻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而且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陶立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之后,公平、合适的税率将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这有利于内资企业积极进行技改、不断加大投资、发展高新科技,与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同台竞技”,内资企业在竞争中有望不断提升,加大发展力度。

  “特区”之“特”在于“软实力”

  “失去了‘特税’,我们将更加依靠提高城市竞争力来吸引投资。”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曲建表示。曲建认为,这个城市竞争力包含环境、产业集聚程度、区位优势、资源、政府的办事效率等诸多方面,我们要切实通过“软实力”的做大,成为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

  深圳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则把发挥先行优势,在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率先做出探索看作是深圳两税合一后寻求“突围”的关键。谭刚指出,深圳要通过先发的优势来进行应对,政府应有相应的调控手段。我们应思考怎样发挥先行优势,在国家倡导的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率先做出一个探索,实现综合配套改革上实质性的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