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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1.24)

2013-01-24 17:17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行政许可的分类(税收相关法律)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的不同性质和功能,结合《行政许可法》可设定许可事项的规定,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1)普通许可。这种行政许可是准予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力。普通许可的性质是确定特定相对人行使现有权力的条件,主要功能是控制危险。如,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爆炸品生产运输许可、商业银行设立许可等,都属于普通许可。

(2)特许。这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向相对人转让某种特定权力或者配置有限资源。特许的性质是授予权利,主要功能是配置有限资源。如,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占用许可等,都属于特许。

(3)认可。这种行政许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认可的性质是确认具备某种能力,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技能,降低行业风险。如律师资格、建筑企业的资质等。

(4)核准。这种行政许可是对某些事项或活动是否达到法定技术标准的核实准许。核准的性质是确定达到特定的经济技术规范、标准,主要功能是控制该事项或活动的危险。如,消防验收、生猪屠宰检疫等。

(5)登记。这种行政许可是对建立特定法律关系的确定。登记的性质是确定特定的主体资格,主要功能是证明及社会公示。如企业工商登记、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等。

【疑难问题解答】

1.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会计分录(税务代理实务)

外贸企业实行的外贸企业财务制度,其增值税核算也是按进项、销项分别核算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列示一下外贸企业从购入产品,到外销,再到退税这个过程的账务处理,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出口时:

对于征退税率差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销售折扣与折扣销售(税务代理实务)

销售折扣即通常说的现金折扣,具有融资性质,指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这种情况,发票还按没有发生现金折扣前的金额开具,即价款和增值税都不能冲减。

折扣销售也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由于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处理。

【易错易混辨析】

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如何区分?(税法Ⅰ)

1.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销售量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其应纳税款一律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销售数量、单位销售价格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历年考题剖析】

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给乙企业,该销售行为取得利润20万元;乙企业将该批货物销售给丙企业,取得利润200万元。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将200万元的利润按照6:4的比例在甲和乙之间分配。该调整方法是( )。(税法Ⅱ-单选题-2010年)

A.利润分割法

B.再销售价格法

C.交易净利润法

D.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答案:A

解析: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利润分割法分为一般利润分割法和剩余利润分割法。一般利润分割法根据关联交易各参与方所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确定各自应取得的利润。剩余利润分割法将关联交易各参与方的合并利润减去分配给各方的常规利润的余额作为剩余利润,再根据各方对剩余利润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利润分割法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本题主要考核特别纳税调整中“转让定价方法”知识点,属于记忆性的内容,对于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在2011年的考试中考的比较多,看似非重点的内容,考试也是会考查的,所以大家不要轻视。

【答疑精华】

利得和损失(财务与会计)

利得和损失可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就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影响企业当期的净利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通常情况下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净利润。比如企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正常的公允价值变动,这个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所以属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再比如企业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那么这个就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1.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通常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包括:

(1)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变动;

(2)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汇兑差额及重分类;

(5)有效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1)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

①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③债务重组利得;

④捐赠利得;

⑤盘盈利得;

⑥政府补助;

⑦权益法取得投资利得;

⑧罚没利得;

⑨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2)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

①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③债务重组损失;

④公益性捐赠支出;

⑤盘亏损失;

⑥非常损失;

⑦预计负债;

⑧罚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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