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答疑】
1、防暑降温费等福利支出问题
提问:
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电话补贴费用都必须作为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扣除?它们可以作为费用税前列支吗?
解答:
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电话补贴费用都必须作为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扣除,这是正确的。
但是交通补贴如果每年月按固定的金额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会计上要作为工资处理,但是税法上还是要作为福利费用列支的。可以税前扣除,但是不得超过工资的14%。
2、行政往来票据能否税前扣除
提问:
省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开具的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答:
不得税前扣除,因为是往来款。这个票据只能证明是资金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