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员工的一次性离职补偿金应如何处理?
问:请问支付员工的一次性离职补偿金25000元(所属地上海)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何计算?
答复:如果不是因企业破产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就需要缴纳个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第一,三险一金可扣除: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第二,3倍工资可扣除: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
第三,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第一和第二)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以超过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实务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料酒的企业,产品主要用于日常餐饮的调制,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规定,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所以,上述企业如果生产的料酒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味料酒,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