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答疑】
公司并购贷款账务处理
提问:
我公司在广州经营一座写字楼出租业务,为香港母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A只投资我公司,无任何其他投资和业务,母公司A上面又有甲、乙两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60%和40%股份。现乙公司想把甲公司另外60%的股权买下来,进而全部控制我公司及母公司A,假设购买甲公司60%的股权需要3.6亿元(我公司资产评估暂定为6亿元)。请问:
1)乙公司通过我司向银行贷款是否可行(可拿我公司写字楼作为抵押)?
2)我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做?请列明科目和分录(是否只涉及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解答:
1)乙公司完成收购了吗?如果完成了收购,以子公司资产抵押贷款是可以的。
2)如果贷款的主体是乙公司,只是拿你公司的资产抵押,你公司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如果你公司是贷款的主体,您公司应该按长期借款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XX借款
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等(根据贷款的用途确定)
贷: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