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增值税的特殊应税项目(经济法基础)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信单位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7)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
(8)融资租赁业务。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
(9)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10)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11)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2)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13)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疑难问题解答】
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发生的商品销售退回,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发出商品退回。由于这种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因此只需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即可。发出商品被退回时,应按其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退回。这种情况下除了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扣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易错易混辨析】
交通运输业中不同项目的对比(经济法基础)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大类。
(1)陆路运输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地下)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尽管打捞不是运输业务,但与水路运输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打捞也可以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3)航空运输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与航空直接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
(4)管道运输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5)装卸搬运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
[重要提示]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中,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是( )。(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12年)
A.销售价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现金折扣
D.销售产品代垫的运杂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销售中的应收账款。现金折扣在总价法核算下,应收账款入账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财务费用。故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