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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9.12)

2013-09-12 16:49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关于取得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涉税问题的总结(税法)

1.个人取得投资收益的涉税总结: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其他公司的股票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其他公司的股息、红利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因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所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是需要扣除的。

3.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按10%计算预提所得税。

4.如果是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投资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超过12个月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5.如果是境内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内的上市公司,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则不属于免税收入,要计算所得税。

6.如果是境内的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外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则需要按税率差计算补税。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都是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的。

【疑难问题解答】

1.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会计)

解答: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5)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6)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

2.如何理解“在无对价取得票据的场合,取得票据权利的权利人不得优于其前手享有的权利”。(经济法)

解答:对本条的理解,可以用以下的例子加以说明:

例一:如果甲是正当的持票人,乙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或者税收的方式取得票据权利,则乙可以享有甲所享有的票据的权利。

例二:如果甲是通过盗窃的方式取得某票据的,则甲不是正当的持票人,甲不享有票据权利。如果此时甲通过赠与的方式将票据交给乙,则乙也不能够享有此票据权利。但是如果此时乙已经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则丙取得此票据是付出了相当的对价的,则尽管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是此时丙仍然可以享有票据权利,这就是票据流通性能良好的体现。但是在此情况下,如果丙明知乙的票据来路不正,则丙也不能够取得票据权利。

比如:前手取得此票据时是欺诈得到的,是没有票据权利的,您接受捐赠后,对此票据也是不享有票据权利,这就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又如:丙的儿子继承其的一张100万元的支票的话,此时儿子不需要给丙100万元的货物等的。只不过此时丙的儿子的权利不得优于丙的,如果丙与前手是存在抗辩事由的,那么丙的前手也可以以该事由对抗丙的儿子的。

【易错易混辨析】

舞弊三角理论中,如何区分动机和压力、机会与借口?(审计)

动机和压力一般就是指管理层或相关人员面临的一些指标性的要求或者是管理层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时的一种状态。

机会是就是可以让这种压力和动机变成现实的便利条件。

借口就是管理层造假之后,所采取的防止别人发现的措施。比如说故意限制注册会计师的审查范围,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等等。

可以说动机或压力、机会、借口三个因素是存在发生的先后顺序的,首先会有压力和动机,然后才会寻求机会,最后才会找出掩盖的借口。如果遇到这种题目,可以将选项拿出来比较,看其是属于前、中、后哪个方面以此来判断选项是属于三个因素中的哪个。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关于配合型营运资本筹资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财务成本管理-单选题-2012年)

A.临时性流动资产通过自发性流动负债筹集资金

B.长期资产和长期性流动资产通过权益、长期债务和自发性流动负债筹集资金

C.部分临时性流动资产通过权益、长期债务和自发性流动负债筹集资金

D.部分临时性流动资产通过自发性流动负债筹集资金

答案:B

解析:在配合型筹资政策下,对于波动性流动资产用临时性负债筹集资金,即利用短期银行借款等短期金融负债工具取得资金,对于稳定性流动资产需求和长期资产,用长期负债和权益资本筹集,所以选项B的说法正确,其他说法都不正确;

点评:本题考核“营运资本筹资政策”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课程“考试中心”实验班、特色班模拟试题(四)单选题第13题中涉及。另外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注会财管》第240页多选题第1题和《经典题解•注会财管》226页单选题第8题都涉及该知识点。

【备考提示】

注意区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能范围(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在制定风险策略时提出的有效性标准的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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