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问题:工会经费是怎么回事?成立工会的企业和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会计上处理上有何区别?
解答: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成立工会的企业: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制造费用—工会经费
生产成本—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返还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的60%转到本单位工会组织),工会组织自己有一套账(本单位的工会经费应独立核算,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要接受上级工会组织检查,而且要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2)不成立工会的企业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销售费用—工会经费
制造费用—工会经费
生产成本—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返回的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纳税实务咨询】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向客户销售了一批货物,对方要求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果对方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还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只要该笔货物销售交易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