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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09.22)

2013-09-22 16:15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装修营业用房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如何计提折旧?

解答:装修费用在固定资产下单独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装修费用,如果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加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时,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贷:在建工程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与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同一科目)

贷:累计折旧

【纳税实务咨询】

企业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已交给购货方的联次?

解答:需要收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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