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问题:寄卖和典当的区别是什么?
解答:寄卖,即是顾客将商品或旧货送到信托商店后,依据商品的新旧程度和质量,由双方合议价格。由顾客委托商店出售。商品售出后,信托商店按规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其余贷款全部交给寄卖者。若寄卖的商品卖不出去,仍退还给顾客,商店不收手续费。经营寄卖业务的企业称之为寄卖行。
典当,从广义上讲典当是以实物抵押的一种借贷方式。它是当户将当物抵押在当铺(旧称),当铺按照一定的折当率确定并支付当金,同时,当户和当铺要约定当期和费率(收费),到期赎当时,当铺收回当金及一定的费用,过期不赎当为绝当,当物归当铺。经营典当业务的店铺旧称当铺,今称典当行。
【纳税实务咨询】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对于其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未经过免税资格认定的,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或虽经过免税资格认定,但其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均应计征企业所得税。